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实验室>>规章制度>>正文
电子实训基地日常管理办法
2021-07-24 16:56:21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保质保量完成实训教学任务,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科技大学实验室人员行为规范》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人员职责

第二条 工作人员是指实训基地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校、院及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严格、规范地管理学生。

2.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清洁,以及设备、设施的常规保养维护。

3.认真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4.定期检查总结本职工作,配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成各种检查和业绩考核。

5.实训基地内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岗位之间相互协作的工作。

6.按照实习计划要求,提前准备好实习所需要的耗材、工具和设备;实习结束后,及时验收、清理。

7.做好设备、设施、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8.做好有关实习教学的原始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积极参与实习教学改革,努力探索新的实习内容、方法和手段,争取研制和开发新的实验设备。围绕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积极向中心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指导教师职责

第四条 指导教师是指参与实训教学各个环节并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教师和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

第五条 指导教师职责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培养合格人才作贡献。努力研究实践教学规律,不断提高实训质量,使学生通过电子实训,在知识、技能、作风三方面得到全面培养和提高。

2.对实验室设施、水电、通风、空调、采暖等基础设施及时检查、维护,保证基地正常运行。

3.保管、维护实训工作台、工具、仪表及其它设备的完好,不断完善和改进管理,保证实训正常进行。

4.牢固树立安全防患意识,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及设备安全教育,让学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对学生认真负责,耐心指导,严格要求,讲动结合,多方启发,言传身教。

6.实训器材和资料的准备

(1)全部实训用器材,包括实训产品、焊接材料、练习板、元器件及导线等均应在实训开始前三天准备就绪。

(2)实训用资料、考核要求等均在实训开始前一周保质保量准备齐全,同时要根据科学技术发展不断完善教学手段和方法。

7.组织实训教学

(1)根据学校实训教学计划,调整和编制各学期教学计划和时间安排。

(2)了解学生情况和有关专业要求,做好实训期间学生工作。

8.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1)每学期实训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交流总结,定期进行各种教学研讨会和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2)参加学校有关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不断优化更新教学计划和内容,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3)虚心学习其它高校的电子实训教学经验,积极主动地相互学习、交流,使电子实训内容不断紧跟电子技术的发展,而且逐步走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电子实训道路。

第四章 多媒体教室教师职责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教师是指使用和管理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和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

第七条 多媒体教室教师的职责

1.保证教室内软、硬件的正常运行,满足教学要求。

2.爱护多媒体设备及其它电子仪器。教师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该教室系无尘教室,要逐步达到全部采用电子教案授课,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3.定期检查设备,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磁盘整理和杀毒,同时应保持多媒体计算机主控台桌面清洁。

4.根据授课安排的时间,按时打开和关闭教室大门,以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5.确保多媒体教室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6.做好防火、防潮、防尘等维护工作。课后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检查电源开关和照明开关及吊扇是否关闭。其后关闭并锁好所有门窗。

7.保管好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及钥匙,严防丢失。

第五章 环境与安全

第八条 为了建设和维护实训基地的实训环境,使之能更好地服务于实训教学;在全体员工中深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失。

第九条 指导老师负责并安排学生定期打扫卫生,使实验室保持整洁、肃静,不得吃零食、随地丢弃垃圾、吐痰、泼倒茶水等,楼道不得长期堆放任何杂物,不得在楼内焚烧任何纸张、垃圾等可燃物质。

第十条 实验室内是教学场所,禁止一切形式的娱乐活动。

第十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保证人身、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发生盗窃、火灾时要及时向电气学院及校保卫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消防器材配置要齐全,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严禁挪用。实训基地的全体工作人员及实验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要主动扑救,并及时报警。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要保管好工作台钥匙等,严防丢失。保证实验前后的有序发放和回收。

第十五条 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许擅自改动和拆修设备仪器,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和使用火源。

第十六条 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要听从老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指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 要做好节能工作,无实验时,实验室不得开空调;实验室禁止使用电炉;未经实验基地主管领导批准不得使用其他生活用电器。

第十八条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注意关掉设备仪器的电源,值班人员要注意关好水龙头、关灯、关窗、锁门。

第十九条 严禁将制板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交由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部门处置。

第六章 多媒体教室管理

第二十条 多媒体教室仅供教学使用,设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做好防火、防潮、防尘及设备维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需按计划或经主管领导同意,在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 使用者不得在电脑内部设置密码。禁止擅自拆卸计算机机箱,禁止自带软件安装。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动电教设备。

第二十三条 使用者应保持教室环境卫生,爱护公用设施,人为损害要照价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项,按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