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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及评价方法
2019-06-30 14:52:16

课程质量评价是质量监控的核心,是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依据。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如图1所示。

图1课程质量评价机制


具体机制内容如下:

(1)评价对象

自动化专业的各类理论和实践课程。

(2)评价目的

客观判定课程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关的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根据评价结果改进课程质量和教学方法,促进课程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支撑毕业要求。

(3)评价依据

课程质量评价主要分为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直接评价的依据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各种教学活动(包括考试试卷成绩及分析报告、平时表现、作业、大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设计报告、答辩记录、毕业论文等)的课程成绩。间接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学过程评价。学生自我评价的依据是课程问卷;教学过程评价的依据是督导、学生、专业负责人对教学过程的评价表。

(4)评价周期

每学年。

(5)评价主体

课程质量评价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主要人员有: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和学生。

(6)评价方法

本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课程质量直接评价方式是指任课教师对照毕业要求,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量化评估,形成课程质量分析报告。课程质量的间接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学过程评价,分别形成课程问卷和教学过程评价分析报告。

(7)评价结果及反馈

课程质量评价小组将上述三种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课程质量综合分析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用于持续改进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多个方面,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有效支撑毕业要求。

本专业课程质量评价方法包括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具体介绍如下:

(1)课程直接评价方法

首先,在课程直接评价之前需要填写课程考核合理性确认表。任课教师根据毕业要求指标点以及对应的课程目标,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试卷、作业、大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设计图纸、课程设计说明、论文等)的合理性进行确认。

其次,任课教师根据学习成果填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教师根据课程大纲确定的总评成绩中不同评价依据的构成比例,确认对应该评价依据的设计分值,确定试卷、实验报告、平时作业、课程报告等评价依据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内容,并统计支撑内容的实际得分,加权平均各个评价依据的实际得分,与设计分值的加权平均结果的比例就是课程目标直接评价结果。例如,某门课程的试卷、实验、平时成绩的构成比例为7:2:1,评价表中试卷、实验、平时成绩的设计得分各自总和均为100分,则该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评价值计算公式为:

课程评价的具体算法依据对应大纲要求的不同,由任课教师确定计算项、权重值。课程目标计算完毕之后,任课教师分析评价结果,填写课程质量分析报告。

(2)学生自我评价

学生自我评价采取课程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评价主体为学习该门课程的所有学生。课程问卷是对课程习得能力的自我评估。

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课程支撑毕业要求、与毕业要求编号对应毕业要求的具体内容、支撑毕业要求对应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以及学生的自我满意度评价选项等内容。学生自我满意度中,5表示该项能力得到充分训练(百分制对应90分以上的自我满意度);4表示该项能力得到中上程度的训练(百分制对应80分数段的自我满意度);3表示该项能力得到中等程度的训练(百分制对应70分数段的自我满意度);2表示该项能力得到最基本的训练(百分制对应60分数段的自我满意度),1表示该项能力几乎没有得到训练(百分制对应60分以下的自我满意度)。学生检查毕业要求对应能力,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我评价训练程度,在对应的分值下画对号,表示认可某项能力的训练程度。

任课教师向学生发放调查问卷(索引4.1.46),获取学生对课程的间接评价,并汇总、分析评价结果,制定课程教学改进的方案和具体措施,课程质量评价小组根据课程评价结果形成自动化专业课程问卷评价分析报告(索引4.1.45)。

(3)教学过程评价

本专业通过督导、学生、专业负责人等不同评价主体对自动化专业的每门课程教学过程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含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督导通过听课,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部分教学内容进行客观打分评价,形成督导听课记录;学生通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部分课程内容进行客观打分评价,形成学生评价记录;专业负责人通过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核方法等进行打分评价,形成专业负责人评价记录。课程质量评价小组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汇总成自动化专业课程教学过程评价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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