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综合信息>>通知公告>>正文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2-09-10 16:04:17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以及《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推免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完成。学院的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学术专长推免生(学院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推免计划的15%)两种。

一、推免条件

(一)普通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专业排名(按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50%(无补考等不及格课程记录)。

5.所学本科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强的支撑关系。

(二)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无补考不及格课程记录。

5.科研成果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2)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者。(“学科竞赛及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积分实施细则》)

6.学术专长推免生必须报考陕西科技大学。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思想品德考核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综合成绩考核

1.普通推免生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综合素质积分×40%

1)课程成绩:以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综合素质积分:以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科技竞赛获奖、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重要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素质积分=(学术科技竞赛积分+科研成果积分)×60%+参军入伍服兵役积分×20% +参加重要志愿服务积分×10% +到国际组织实习积分×10%

综合素质具体积分按照《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积分实施细则》执行。综合成绩及各分项成绩实行百分制。

2.学术专长推免生

综合成绩=学术科技竞赛积分+科研成果积分

各项积分按照《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积分实施细则》执行。综合成绩及各分项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学术成果认定

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必须于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证书、网上公示获奖结果或正式见刊发表。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至少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针对具有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的学生组织公开答辩,对其所作贡献进行评价,并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公开答辩过程全程录像,并对答辩结果进行公示。

三、推免工作安排

1. 9月13日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和【腾讯文档】申请推免生信息表https://docs.qq.com/form/fill/DQUR1YWtFd1RHamtZ,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未返校学生请发送邮件至lynn_xu1021@qq.com(电子版材料命名:“文件名+姓名”)。

2. 9月20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核算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并进行公示。

3. 9月21日前,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生申请及支撑材料由学院存档。

4. 9月24日前,学校审定各学院拟推荐资格名单,并对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 9月28日-9月30日,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审批备案名单为准。学院组织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接收工作(具体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68085

联系人:许老师

办公地点:实验楼2A-210-2

五、其他

本办法由电控学院负责解释;如有未说明部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 附件【推免附件.rar】已下载

关闭